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等规定,3月16日,研究院支部于党员活动室组织召开2021年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研究院全体党员参会。

会议现场(摄影:贾娟)
会议上,支部书记汇报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及2021年度支部工作情况,重点剖析存在问题。全体党员坚持红脸出汗,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会议最后,对党员按照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进行民主测评。
研究院组织员何昌珏做总结发言,他对全体党员的党性及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表示全体党员要针对查摆和评议问题,抓好整改落实,提升工作成效。
(撰稿:叶梦敏)